郑州燎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

  买方:郑州燎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漯河
  卖方: 签约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产品(货物)名称、生产厂家、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产品代码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价款人民币:
注:产品(货物)的价格包括合计价款,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包装费、装卸费、运费、保险费等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费用

一、质量要求:

  1、卖方必须对所提供的产品(货物)质量负责,在产品(货物)的法定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和相关风险,对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

  2、买方在接收产品(货物)时,首先进行外观验收,若发现外观包装破损或数量、品种、规格等不符合质量要求及合同要求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补充被拒绝的产品(货物),不得影响买方的生产需要。

  3、卖方提供的产品(货物)出现不合格(质量问题)情况时,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由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解决。

二、交货方式及地点:

  1、交货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城关镇淞江产业园化工园区龙江路168号
    收货人:  电话:

  2、运费由卖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未到达买方指定交货地点或到达后未经买方签收、外观验收合格前,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

四、包装标准:

  卖方应按照合理的商业标准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如产品属剧毒化学品、危险品等国家管制商品,卖方负有安全运输的义务,卖方的运输人员与工具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管制商品运输相关规定之要求;卖方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应确保该第三方具有相应管制商品的运输资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卖方承担,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

五、货款结算时间和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

  1、卖方非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原因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交货,支付本合同合计价款的千分之五/天为违约金。

  2、交付货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买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解除本合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并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七、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七日内及时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延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卖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八、合同纠纷: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后成立并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因故需要变更,须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补充协议生效后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

十、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本合同传真件为正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郑州燎原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
  承办人: 法定代表人:孔爱卿
  电话: 承办人:
  开户行: 电话:
  账号: 开户行:漯河市工行铁东支行
账号:1711020809200111116